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3-05-29 来源: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:5645 次 【
打印】
第十一届《影像中国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,由中国艺术研究院摄影艺术研究所、《中国摄影家》杂志社、人民摄影报社、晋城市信息中心联合主办。大展秉承“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”的方向和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在促进摄影创作繁荣与发展的同时,力求用影像诠释十八大勾勒的“美丽中国”画面。大展倡导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鼓励摄影人以独特的视角发现美丽,捕捉精彩,拍摄大好河山、民俗风情、时代生活,展示伟大祖国的自然环境之美、人文社会之美。
二、作品分类及要求
社会记录类:
以记录现实生活历史和生存状态为基本内容的作品。单幅、组照(6幅-12幅)、彩色、黑白不限。
记录类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反映,要确保影像主体的客观真实性。
艺术类:
以情感表达和审美活动为核心内容的摄影作品,题材不限。单幅、组照(6幅-12幅),彩色、黑白不限。
中国历史文化名村(镇)类:
以记录中国历史文化名村(镇)(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评定的,五批共350个村(镇))现实存在状况为主要内容的摄影作品,以组照参展(12幅-18幅),每组作品最好反映一个村(镇)的重要方面或者重点历史遗产,要求每幅作品予以简要说明。彩色、黑白不限。
三、参展规则及作品要求
本届大展面向国内外摄影爱好者征稿。
参展者须在晋城在线(http://www.jconline.cn)网站点击“《影像中国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”征稿专用收集系统进行网上投稿。并按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。主办方不公开不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。
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,规定每幅作品长边统一为1024像素。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。
论坛初选:凡参赛作品可自愿在凤城论坛“第十一届《影像中国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”社会评议栏目中发布并接受网民点评,网民评选结果作为初选入围作品参加评委评选。
评选后,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入选作品大图和原始数据文件(具有原始数据信息的、未经任何修改的数据文件)。大图用于刊发及制作展品,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。用胶片拍摄的作品主办方将调取数字化大图文件,并根据需要调取底片。请参展者务必将上述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获奖资格。
作者应保证对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。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相关纠纷的,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。
同一作者在同一类别不得重复获取三级收藏(含)以上奖项。同一件作品只能投送一个类别参展。本次大展不收费。所获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。
主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大展获奖作品,稿酬不再另付。
在历届“影像中国”全国摄影大展已经入围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展。
本届大展评选出的全部入围作品,将在晋城在线网站上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参展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条规则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。
征稿时间:2013年5月15日 截稿时间:2013年10月31日
评选时间:2013年11月
四、奖项设置
社会纪录类:共136幅(组)
一级收藏 1幅(组)稿酬10000元,奖杯一座,证书一册
二级收藏 2幅(组)稿酬各5000元,奖杯各一座,证书各一册
三级收藏 3幅(组)稿酬各2000元,奖杯各一座,证书各一册
优秀收藏 30幅(组) 稿酬各200元,证书各一册
入选作品 100幅(组)证书各一册
艺术类:共136幅(组)
一级收藏 1幅(组)稿酬10000元,奖杯一座,证书一册
二级收藏 2幅(组)稿酬各5000元,奖杯各一座,证书各一册
三级收藏 3幅(组)稿酬各2000元,奖杯各一座,证书各一册
优秀收藏 30幅(组)稿酬各200元,证书各一册
入选作品 100幅(组)证书各一册
中国历史文化名村(镇)类:共136组
一级收藏 1组 稿酬10000元,奖杯一座,证书一册
二级收藏 2组 稿酬各5000元,奖杯各一座,证书各一册
三级收藏 3组 稿酬各2000元,奖杯各一座,证书各一册
优秀收藏 30组 稿酬各200元,证书各一册
入选作品 100组 证书各一册
五、组织机构
组委会
主 任:刘 茜 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
王宏微 晋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
副主任:李树峰 中国艺术研究院摄影艺术研究所所长
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
《中国摄影家》杂志主编
霍 玮 人民摄影报社长、总编辑
郭宗泽 晋城市信息中心主任
委 员:刘 伟 《中国摄影家》杂志社副社长
李 涛 人民摄影报副总编辑
郞荷宝 晋城市信息中心副主任
张惠宾 《中国摄影家》杂志执行副主编
秘书长:刘 伟 《中国摄影家》杂志社副社长(兼)
李 涛 人民摄影报副总编辑(兼)
姜 毅 晋城市信息中心新闻部、信息科科长
评委会
聘请摄影专家、艺术家、评论家若干名组成评委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。
第十一届《影像中国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解释权归大展组委会。
六、办事机构
第十一届《影像中国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办公室设在晋城市信息中心,负责征稿、咨询及入选作品查询等组织工作。
第十一届《影像中国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相关资讯和入选作品可查询中国摄影家网www.chinaphoto.cc、人民摄影报网www.peoplephoto.com、晋城在线www.jconline.cn。
联系方式:
姜 毅 电话:0356-2070807,QQ:393693416
路 燕 电话:0356-2070844,QQ:165357685,2686128003
第十一届《影像中国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